9月11日讯(通讯员魏勋通吴隆建)蓬莱市财政局把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规范程序,加强指导,不让“阳光采购”有一丝阴影,筑起了一道防治商业贿赂的铜墙铁壁。几年来,政府采购额达到3.5亿元,政府采购投诉率为零。
一是强化采购预算约束和执行管理,采购项目具体化。把住审批关口,凡是纳入预算盘子的货物、服务及工程类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标准和限额要求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明确执行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程。同时,将各分散的、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集中起来,统一采购,努力发挥规模效益和整体效益。
二是设置好政府采购流程,采购过程公开化。首先财政、采购单位及专家共同对需要采购的项目进行详细的前期论证,主要论证的内容包括确定的采购方式、制定的评标办法、开标的具体时间及程序、招标的限定范围、项目的供应日期、产品的规格要求、项目的验收及资金的支付等,形成论证报告,之后将经论证确定的内容体现到采购文件中去,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环环相扣,不留余地,挤掉商业贿赂产生的空间。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查纠结合经常化。从本部门现行内部管理制度入手,检查采购项目审批、招标、验收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健全制度,超前防范,发现问题,及时补正,做到常查随纠,不留遗患。
四是明确各部门责任,监督管理制度化。财政、监察、审计及建设等部门共同对政府采购活动实行监管,杜绝了打招呼、递条子现象,纠正插手、干扰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的行为,保证监督管理不缺位、不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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