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电子邮件系统升级项目;

  采购内容:对电子邮件系统进行升级;

  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和验收(不承诺工期要求则响应文件无效);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应该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1)供应商要求为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2)供应商2004年以来具有开发或升级电子邮件系统项目经验,以合同及验收报告为准。

  (3)供应商必须有稳定的不少于5名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队伍;

  (4)供应商必须提供本项目涉及的软件原开发商出具的允许供应商经销的相关证明(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若干供应商参加谈判。

  1.谈判文件编号:GZIT2005-TP050;

  2.项目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邮件系统升级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301;

  4.采购内容:对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邮件系统进行升级;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和验收(不承诺工期要求则响应文件无效);

  7.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应该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1)供应商要求为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2)供应商2004年以来具有开发或升级电子邮件系统项目经验,以合同及验收报告为准。

  (3)供应商必须有稳定的不少于5名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队伍;

  (4)供应商必须提供本项目涉及的软件原开发商出具的允许供应商经销的相关证明(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8.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供应商须凭谈判申请公函(注明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9.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2005年8月4日至2005年8月1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407室。

  10.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05年8月17日(星期三)上午9:30时;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13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三会议室。

  11.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天河路112号;电话:85591899。

  12.联系方法:有关此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

  传真:020-83560185

  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领取谈判文件事宜:020-83561561

  查询谈判保证金到账情况:020-83561561

  查询成交结果:020-83562392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和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谈判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和下午2:00时-5:15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