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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政府采购500万要请“场监”

出处:珠江晚报 作者: 2006-09-28 09:52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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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的标准分别为:建设工程招标项目金额50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金额500万元以上,产权交易底价1000万元以上,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挂牌价3000万元以上。

  珠海市公开交易重点项目有了量化指标。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凡涉及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公开竞价、公开挂牌、公开拍卖的交易项目,预算金额达到一定额度就必须通知纪委、监察局派人到交易现场监督。

  按照规定,“达标”项目进行交易的三天前,相关中心要书面通知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派人进行现场监督。项目金额的标准分别为:建设工程招标项目金额50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金额500万元以上,产权交易底价1000万元以上,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挂牌价3000万元以上。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过去在市有形要素市场管理办公室没有成立之前,由于各交易中心主管部门既是业务主管部门,又是行政主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为加强监督,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不分项目大小,难免人手不够,而且没有一定的标准,监督行为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市有形要素市场办成立后,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现场监督和交易安全维护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责编: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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